第六十六章 洞房花烛之变-《飞越唐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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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暗劲虽然强悍,但武功高手一般都不敢轻易使用这样的杀手锏。因为暗劲勃发的时候,全身的精气神都在一瞬间释放,一旦敌人能躲开你的攻击,那时候你全身空门大露,真气不能凝聚,势必要死在别人的手里。所以,很多暗劲的高手反而死在明劲高手的手下,就是这个缘故,没有达到一击必中的时候使用暗劲,自己反而很是凶险。像泰森和刘易斯那样的拳王,武功明显没有达到暗劲,就是筋骨强壮,天赋超卓,食物补充充足,要是和一个真正的暗劲高手交锋,他未必打不败你。因为他的全身抗击打能力特强,达到明劲的高峰,一拳出去,有千镑的力量,照样当有些人勃发暗劲的能量。
所以练武的人,天赋是最重要的。
而一个人的武功,通达暗劲之后,最终的目标,就是修炼脊椎,改善身体的造血功能,使五脏六腑都强大无比,一旦练成,就是武侠的打通任督二脉,武功步入化境。
化境的武功,才算是练武者真正的登堂入室,比平常的人多活个几十年,正常得很,传说华佗的弟子吴景活到一百三十多岁还耳聪目明,太极张三丰活到一百五六十岁还能杀贼百人。
相舍瓦这样的武功,能够将真力凝聚成线,在一寸距离之内隔空点**,已经到达了化境中中层的功夫,不知道他在短短的数月之间,是如何修炼而成,这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练武的天赋。
有的人勤修苦练一辈子,就是不能度暗,有的甚至还达不到明劲的高峰,舍瓦是那隆的大弟子,那隆对他信任有加,将《括苍山武经》倾囊以授,本来难以取得今天的成就,但他天赋异禀,再加上经过南诏大乱血与火的考验,又遭受身平最失意的事情,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竟为自己而死,竟然妙悟上乘武功的真谛,在四十多岁的年纪,登堂入室,并且很快的将武功练到化境的中层,的是南诏国中不世出的奇才,和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、李南靖相比,也是毫不逊色,比李格桑、狼正轩、心悦法王等的武功都要高出一线。
武功练到了他这样的境界,已经可算得是天下间绝顶的高手,但在他的心中,却是充满了愤懑和寂寞。谁说充满了愤怒的人练不成绝顶的武功?其实,他的武功之所以这样突飞猛进,和他这样的人的性格有绝大的关系,他谢小意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热爱,练武也是,加上报仇的刺激,使得他的武功在一二年之间,发生了过去数十年都没有的大变化。
只见舍瓦看揭开李莲的霞帔,看着她的脸,好一会儿,忽然叹息一声,一手抓起李莲,一手抓起唐朝,越墙而去。他双手上虽然抓了两个人,但身子还是十分的轻盈,飘飘的隐藏在黑夜里。
这个时候,专信和孙思邈还茫然不觉,还以为唐朝和金莲公主正在洞房之**度**。
春天微凉的风吹拂着舍瓦,他手上虽然有两个人,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行动,从一排排的屋宇上踏瓦而去,他的心中,充满了落寞:我这一生,就是为了阿意活着,可阿意已经死了,我活在这个世上,还有什么意思?以我现在的武功,就是到南诏皇宫中去刺杀李格桑,成事的可能也是不小,但不行,李格桑这小子太狡猾了,要是一次刺杀不成,他加强了戒备,我不是永远没希望了么?
他知道,以他现在的武功,他要走,任何人想要留住他,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,但万一刺杀不成,这小子有了防备,再要杀他,恐怕就是难如登天了。再说了,他本身武功那样高,除非是偷袭,否则自己是很难一击必杀的。要是这样的话,阿意的仇就永远不能报了,这是何等的恨事?我一定要先杀了这老白脸,然后,永远的和阿意厮守在一起。
我不想等了,既然李格桑要嫁他的两个女儿,这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,我不想再等了,阿意,你在那边也还快乐么,肯定很寂寞吧?
其实,舍瓦这样的人,也不是天性凉薄,而是另外一个极端,用情至深,一旦到了这样的时候,他可以杀死亲如骨肉的师傅那隆,别人一定觉得他是禽兽不如的人,可是不然,在他的心中,他是喜欢谢小意这个女人喜欢得发了疯,喜欢得忘记了一切,也就是深情得过了份,对别的人,自然就无情了。
情到浓时情转薄,舍瓦就是这样的人!
远远的,大理城已然在望,经过了七天七夜,他终于重回大理,舍瓦的心猛地一痛,我的阿意,就是死在朝廷里,白玉柱石之前
。
这个时候,他仿佛还看到她流着泪水的脸,她那无限深情的看着自己的眼光,她那缓缓的倒下苍白的脸,总之,亲身感受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的面前那种疯狂的痛苦!
以他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,想到这里的时候,眼里竟也流出了泪水:阿意,大哥这就给你报仇,然后,好好的陪你个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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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 理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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